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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6节(1 / 2)





  阮林春能理解她的迫切,但这件事急也急不来呀,她坦诚地告诉许怡人,阮志胤今年不一定能回——听说突厥人犯境,边关有几处起了不小摩擦,虽然算不上什么大的战事,可警戒线上不可无人值守,阮志胤这个百夫长当然也得尽心尽力,维护大周朝的安宁。

  况且,自从崔氏跟阮行止和离后,侯府的气氛也实在尴尬,设若一家团聚,该怎么接风洗尘都是问题——倒不如不回来过年的好。

  许怡人托腮凝望远方,哀婉叹道:“他再不回来,我就老了。”

  阮林春难得见她这样直抒胸臆,连才女的矜持都不顾了,本想取笑,可思及许怡人的处境,还是沉默下来——许家高升,许怡人的婚事更加成为筹码,许尚书即便不将她许配给高门显宦,好歹也须找个青年才俊,阮志胤距离期望实在差远了点。

  许怡人未尝看不到两人结合的种种难处,但她介意的却非最终结果,而是阮志胤是否对她有心——出征大半年了,至今连书信都没来过一封呢。

  难怪她扁着嘴,一副耿耿于怀的模样。

  阮林春唯有微笑,其实阮志胤每回单独寄给她的家书里头,都会在信后捎带一笔,问及许怡人是否安好,而这些家信她也拿给许怡人看过——大概许怡人介怀的是他非要躲躲藏藏,不够勇气吧。

  但,阮志胤又岂能真往许家寄信?倘被许尚书知道了,许怡人的处境只会更糟:爱情是理想,但光有爱情也是不够的。

  阮林春作为旁观者,不能代替他俩任何一个人做决定,她只能默默地注视着,祈愿这对有情人能终成眷属。

  账目已经对完,阮林春扶着腰起身,“今日天气寒浸浸的,不如回去请我娘煮饺子吃吧,你要不要来?”

  “冬至都过了,吃什么饺子?”许怡人嘴上嫌弃,两手却老实搀着阮林春的肩膀,准备一块去崔家蹭饭。

  阮林春记得她爱吃羊肉水饺,遂顺便到集市上割了两斤羊肉,她自己则是独爱猪肉白菜馅的——最原始也是最难忘怀的口感。

  两人乘兴来到河边宅子里,许怡人反客为主,让阮林春这个孕妇坐着歇息,她自个儿则打算到厨房打下手,谁知刚放下东西,就看到一个风尘仆仆的身影进门。

  阮志胤宽阔的肩头居然扛着半扇羊,朝她一笑,露出两排洁白的齿,“许家妹妹。”

  许怡人只觉鼻腔一酸,仿佛有什么东西要流出来。

  阮林春心说,真是回得早不如回得巧啊——趁这两人尽诉别情,她可以多吃点饺子了。

  第79章 . 封赏  有人欢喜有人忧

  阮林春有意当个知情识趣的红娘, 无奈那两人实在烂泥扶不上墙。她这厢都快吃了半碟饺子了,阮志胤跟许怡人还是你看着我我看着你,话也不说半句, 只是饱含热泪彼此凝视。

  拍电影都没这样磨蹭。

  阮林春轻咳了咳,本想提醒他俩加快进度一诉衷情, 谁知在那二人听来却似警告一般,阮志胤急忙转身,将半扇羊拖到厨房去, 准备用柴刀大卸八块。

  许怡人则红着脸挪到阮林春身前,随手夹了一个羊肉蒸饺往嘴里送。

  然后就啪嗒掉到地上了。

  可她半点不觉得,痴痴傻笑着, 仿佛那空无一物的筷子尖比羊肉馅还有滋有味。

  阮林春庆幸她不是许怡人的母亲,否则见女儿这般花痴模样, 势必得痛心疾首。

  幸好阮志胤也是个有心的,并非不可托付终身——他不爱牛羊肉这些,嫌膻味太浓, 若非为了许怡人, 怎么巴巴地拖回那半扇羊。

  阮林春借口洗手来到厨房,见阮志胤把好好的羊脊背劈得七歪八扭,实在看不下去,从他手中将柴刀夺过, “让我来吧,瞧你这磕碜样,还是到花厅坐着歇歇,再陪许姑娘说说话。”

  阮志胤面露惊慌,“说什么?”

  阮林春:……要不要这么呆?

  早知道该提前训练他背几首情诗了,不过那也不符合阮志胤的气质, 反而容易弄巧成拙。

  阮林春想了想道:“就说你在军中的所见所闻,不必掺假,也不必夸张,老老实实地就够了。”

  阮志胤结结巴巴的,“她……她会爱听么?”

  从来只听说男女间相处吟风弄月的,哪有女孩子喜欢杀伐之事?

  “没事,只要是你说的,她都爱听。”阮林春对许怡人的性情再清楚不过了,这女子一恋爱傻三年,哪里管阮志胤口齿好不好?况且,她看重的也并非阮志胤的口齿,而是他的诚实。一个男子绝无藏私将她当家人看待,这便是对许怡人最大的诚意了。

  打发走了呆瓜哥哥,阮林春方回头悄声问崔氏,“我看大哥此番归来神气红润,目光充盈,到底有什么好事?”

  虽然如今亦是大大咧咧,浑身冒着傻气,可到底多了几分威武之姿——况且,此刻并非休沐之时,阮志胤也并非肯当逃兵的个性,他没那胆量,那么,除非是立了大功,才得到长官批准回家省亲。

  可他一个杀鸡都会哇哇直叫的人,能立什么功?

  崔氏虽然事先被儿子叮嘱过要保密,好给大伙儿一个惊喜,可她身为人母与有荣焉,又岂可不分享分享?如何耐得住。

  遂半吐半露跟阮林春道:“要不怎说傻人有傻福呢?你哥哥上个月身在营中,半夜里迷迷糊糊起来解手,结果不慎闻见焦味,原是那些个突厥蛮子暗地里布置引线,想烧咱们的粮草,却误打误撞被你哥哥给灭了。这还不算完,你哥哥随后跟人口角打了一架,那人怀恨在心,妄图施加报复,倒被揪出是突厥人的密探,审问了不少东西。之后顾将军便率领众部突施奇袭,烧了他们的粮草,突厥人这会子可谓损失惨重呢!你哥哥得了脸,上头这才赐下恩赏,准他回乡探亲。”

  阮林春:“……这是真的,还是哥哥编给您听的故事?”

  崔氏横她一眼,“你哥哥那个头脑,哪编得出什么好故事?何况,上头升他为虎烈将军,印绶和徽带都赐下了,怎么会有假?”

  虎烈将军虽然只在五品,并非将帅里头中上等,但对于阮志胤这样的新人而言已经很不错了,名头也够响亮,传出去绝不会丢人——而且还是实职,麾下可以领兵,远非那些徒有其表的虚衔可比,日后若是混迹的好,没准还能往上升呢!

  崔氏一向为人沉静,因了儿子成器,此刻也笑得合不拢嘴,“要不怎么说人逢喜事精神爽呢?那日你哥哥跟着去烧粮草,还在沿途发现一个破旧的蒙古包,本来只想找点水喝,谁知却在床底掘出了一袋金饼,想是前朝两国交战时,突厥人不慎落下的,粗粗数了数,约莫有一百斤之多。”

  按古斤一斤十六两来算,百金便是一千六百两,一两金约合三十两白银,折算起来,将近有五万两——够买大批粮草了。

  阮林春的嘴也张得老大,“这么多?”突厥人是有多笨哪,这样大批的银子都不晓得藏好点,但既是前朝落下,那时候突厥刚刚战败,想必是匆匆撤回没顾得上——也可能几股势力彼此倾轧,难以决定这银子的归属,只能藏起来以待分赃之需,却不料被阮志胤这个天降正义拣了便宜。

  虽然是亲哥哥,阮林春此刻也有点羡慕嫉妒恨,她怎么没这种好运?原书里没听说阮志胤是条锦鲤呀——不过按照原书的轨迹,这会子阮志胤已在阮行止的鞭策下埋头苦读,准备当个落第秀才去了,既不会赌气从军,何来这等机遇?

  可见人生总是一环扣一环,分毫都错不得。

  也罢,总归是至亲骨肉,阮志胤的风光亦即是她的风光,阮林春稍稍醋了会儿便放开了,想到哥哥如今有充足的底气去向许家提亲,又由衷的为他俩高兴。